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唐源电气(300789)报收于23.88元,较上周的24.62元下跌3.01%。本周,唐源电气3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28.05元。3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23.5元。唐源电气当前最新总市值34.32亿元,在计算机设备板块市值排名57/8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97/5139。
【公司公告汇总】独立董事邹燕公开征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30万股,占总股本2.99%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分三次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唐源电气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邹燕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征集方式为公开方式,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征集人邹燕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对所有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为同意。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出现撤销或冲突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公告强调,征集行动基于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副总经理李勇获授13万股,副总经理金达磊获授10万股,副总经理周毅获授15万股,首席财务官张南获授10万股,副总经理兼董秘陈玺获授13万股。核心骨干员工60人共获授339万股。预留部分为30万股。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此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其中首次授予400.00万股,预留30.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2.54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共65人。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次,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占比分别是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9600万和12600万元,触发值分别为10000万、12000万和15800万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组织实施。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则终止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公司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无独立董事和监事参与。激励对象均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完整,涵盖目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有效期、授权日、行权价格、获授权益条件、会计处理方法等内容。监事会确认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为加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目的为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的策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强调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业绩评价。考核范围涵盖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考核机构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在2025年至2027年分年度进行,以净利润为考核指标,设定触发值和目标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组织实施,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股份数量。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达标的作废失效。考核期间为计划归属前一会计年度,考核程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最终考核结果归档保存。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有效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的策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唐源电气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计划主要内容有: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和核心骨干员工,首次授予65人共400万股,预留3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2.54元。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次归属,占比分别是40%、30%、3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后续还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股东大会等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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