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推动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近日,广州市司法局指导广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推进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广州发展座谈会”。会议由市律协涉外法律服务分会、涉外工作委员会承办。广州市司法局、南沙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议重点研讨了香港律师会和中山大学联合发布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首阶段发展现况调研报告》,围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开展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就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位优势,深化湾区法治合作,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战略,积极建言献策。
广州现有7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作为涉外法律服务先行探索项目,已成为促进三地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为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积累了实践经验。下一步,广州市司法局将深入实施“广州市支持律师行业高水平发展的23条举措”,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业特长和联营所跨境资源整合效能,对接联通更多优质国际法律服务合作资源,切实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成立至今,全所人数达73人(含2名港澳律师),于2023年获聘“广东省为侨志愿服务专家团合作单位”。2024年承办典型案例包括:担任白云区国企香港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阿道夫公司提供出海和外贸服务、代理法籍客户赢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域名争议解决统一方案”程序(UDRP程序)(入选2024年度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等。作为粤港联营所,我所能够有效承接涉港涉外民商事业务,将加快构建“粤港澳协同+海内外联动”的新型服务生态,为粤港澳公司可以提供更多法治护航方案。
全所目前人数达81人,其中执业律师61人(包括22名港澳律师),律所业务总量和营收呈逐年增长趋势。作为广州首家粤港澳三方联营所,我所认为合伙联营试点工作有助于打破三地法律服务业之间的壁垒,为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的相互理解和适用提供实践经验,有助于培养一批既熟悉内地法律,又了解港澳法律和国际法律规则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我所建议推动解决联营所执业范围限制、财税、利益冲突等现存问题,深化联营所制度改革和创新,特别在涉外领域敢于用好联营所这个试验田,为联营所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自2023年开业以来,凭借粤港律师的专业优势,已成功承办多起跨境案件,涵盖金融、民商事、婚姻家事等领域,现有22名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大湾区律师6名,香港律师及大律师8名,多人具备多法域执业资格。联营所能通过整合三地资源,形成“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格局,推动广州法律服务的国际化进程。建议在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优化执业环境、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法律科技应用等方面着手,助力大湾区律师事务所建设。
作为广州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粤澳联营所,现有执业律师15人(包括内地律师11名,澳门派驻大律师3名,办理中转入澳门大湾区律师1名)。自2023年9月正式开展业务以来,联营所已完成多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涵盖公司成立、商事合同、跨境知识产权、婚姻家事等领域,充分的发挥澳门籍葡萄牙律师的优势,为涉及内地、澳门与葡系国家的法律事务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议通过放宽联营所执业范围、明确联营所与内地联营方的利冲规则、便利三地交通往来、完善市律协网站关于港澳律师人员信息公示等,逐步优化合伙联营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品牌。
经过1年多的联营发展,我所深刻认识到,联营所是加强与香港澳门律师行业的紧密联系,为港澳律师拓展内地业务,供内地律师学习涉外业务的重要平台,可以有效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和规则衔接。由于联营所执业范围限制、大湾区律师和香港派驻律师身份冲突等原因,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我们始终相信,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的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内地不断推进与港澳深层次地融合,联营所任重道远、未来可期。
全所由粤港澳三地联营,是炜衡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核心平台之一,整合了炜衡体系的境内外四大涉外律师团队,专注于为中国企业在北美、东南亚等地区的“海外直接投资(ODI)”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联营所试点要在“规则衔接”与“制度创新”间寻求平衡,可以探索建立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互认清单、跨域案件协作流程标准等,逐步实现法律服务一体化,支撑大湾区成为全球性经贸枢纽。未来,将依托南沙联营所平台,持续深耕跨境法律业务,助力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作为刚刚获批设立的联营所,我们蓄势待发,将发挥全国54家分所体系和海外28家分支机构优势,助力联营所发展,服务支持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为推动香港、澳门和广州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合作贡献力量。对于大湾区律师和联营所的发展,建议在工作模式上加强大湾区律师与内地律师的衔接、强化大湾区律师的个人品牌打造,持续优化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