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路)PPP改造项目计划调整及协议修编法令顾问服务
为江门市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路)PPP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调整、改变阶段供给法令服务作业,帮忙处理政府方关于项目需求的法令帮忙事项。
(二)依据项目业主要求,到会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参加相关事项的的洽谈、商洽;
(五)供给本项目改变全过程法令服务作业,帮忙处理政府方在本项目中需求法令帮忙的事项。
(二)须是经司法部门同意依法建立的而且有用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需提交有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具有为交通建设项目供给法令服务成绩的优先考虑(需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收购服务项目最高限价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报金额应为承当本次服务一切需求所需的总费用(含税)。
本次收购招标截止日期为12月11日。服务供货商应在网上收购公告期间供给报价、呼应文书、资历要求等材料,逾期未供给有关的材料的,视为资质不合格。
依照《江门市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路)PPP改造项目调整、改变法令顾问收购评分表》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为本收购项目成交服务商。
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内付出合同金额的50%;江门市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路)PPP改造项目计划调整及协议修编完成后,付出合同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