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请求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原××生物技术研究所)。住所地:××省××市××区××街××号。
被请求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女,汉族,××年××月××日出世,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区××路××号(李×之女,李×于××年××月××日逝世)。
托付代理人:王××,男,汉族,××年××月××日出世,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区××路××号,系李××之夫。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市城市管理局。住所地:××省××市××路××号。
事实与理由:再审请求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项、第x项之规定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x项、第x项之规定请求再审。事实与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