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国家安全,你会想到什么?是看护祖国疆域不受侵略,是保存国家机密不被走漏。实际上,国家安全远不止这些。国家的安全不只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护国家安全,需求发挥每个公民的力气!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则: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则: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疆域完整、公民福祉、经济社会可继续发展和国家其他严重利益相对处于没有风险和不受表里要挟的状况,以及保证继续安全状况的才能。
《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则:本法所称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安排、安排、个人施行或许指派、赞助别人施行的,或许境内安排、个人与境外安排、安排、个人相勾结施行的下列损害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策划、蛊惑、收购国家工作人员反叛的;进行损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六)保存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则:任何个人和安排不得有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损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许安排供给任何赞助或许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