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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课ppt: 法律援助申请基础知识学习PPT课件
发布: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25-04-01 20:57:48

  主题党课ppt: 法律援助申请基础知识学习PPT课件, 讲稿字数:1746字,党课ppt页数:19页。

  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4)公证证明。法律援助的范围(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紧密关联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没办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相关的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经济情况证明;(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受援人享有地权利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1)能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2)有事实上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能要求更换承办人;(3)能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受援人应履行的义务:(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比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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