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本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法律顾问执业证、工作证或者劳动合同等,并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进行核对”
“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工作证或者劳动合同等,并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进行核对”。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案件庭审规范(试行)》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一并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二审案件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 本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依照有关规定法律、司法解释及本院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庭、庭询或者书面审理。
2. 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庭审时应当按照规范着装。法官外着法袍,内着白衬衫;法官助理、书记员着制服、制式皮鞋并佩戴蓝色领带、小号法徽。
3. 审判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离庭。合议庭成员确有紧急事务需当即做处理的,应当暂时休庭,待紧急事务处理完毕后恢复庭审。
4. 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主持庭审活动时要按规定正确使用法槌,维护法庭秩序和法庭尊严。在庭审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前;宣布休庭、闭庭后;宣布判决、裁定后;制止无关或者重复陈述前;制止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前均应当使用法槌。
5. 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除以下情形外,庭审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
(1)核查法庭席位标识,确保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以及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的席位标识摆放准确并与审判程序相对应;
(2)核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初步审查各方诉讼参加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检查旁听人员是否佩戴旁听证,并安排证人在庭外等候;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予以核对,当事人住所地与身份证记载不一致的,应当核对相关户籍资料或者别的资料后确定;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核对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相不相符。当事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记载不符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变更登记资料后予以确定。当事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没有记载职务的,应当核对后确认;
(3)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应当以授权委托书记载的事项为准,诉讼代理人当庭变更代理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事人仅写“全权代理”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和代理人对代理事项予以明确;
(4)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当要求其出示律师执业证,并与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进行核对。律师执业证上记载的执业律师事务所名称与律师提交的律师事务所函和授权委托书上记载不一致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关事务所证明并说明理由;
(5)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工作证或者劳动合同等,并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进行核对;
(6)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要求其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证明或者系当事人近亲属的证明加以核对;
8. 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书记员应当要求全体起立并请审判人员按照审判长、审判员的顺序依次进入法庭。
9. 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首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核查无误且当事人无异议的,并宣布开庭与出席法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名单(如果变更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未能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变更合议庭的原因及变更后的合议庭成员,并询问当事人对上述变更有无异议)。
一方当事人对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资格提出异议的,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审查异议是否成立。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庭驳回当事人的异议请求,防止拖延诉讼;异议成立或者要进一步查证核实的,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先休庭,待查明情况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取得合法手续后继续开庭。
10. 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问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当庭评议后依法定程序处理。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不是继续开庭审理。
因情况紧急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且未在开庭前三日告知的,审判长应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合议庭变更的原因,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11. 第二审案件庭审活动应当主要围绕当事人对原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可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13. 法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根据争议问题归纳二审阶段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进行法庭调查。
14. 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当事人就二审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举证一方要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及证明对象,质证一方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提出意见。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应当庭核对原件。
已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要对经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进行说明,不再组织质证。
15. 证人出庭的,先由当事人陈述证人的姓名和作证的事项,然后由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宣布证人出庭作证。对方当事人可以发表对证人资格的意见。
证人围绕作证事项做陈述后,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告知当事人向证人质询的顺序、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16. 出示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要宣读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说明法院依法调查的理由,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可以当庭认定或者不予认定。
鉴定人、勘验人、专家辅助人等出庭接受询问,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关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参照适用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则。
17. 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询问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有无异议。当事人有异议的,要具体指明有异议的事实并说明理由,并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回应。
18. 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告知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展开辩论,并提醒各方当事人不要重复陈述辩论意见。
案件有数个争议焦点的,当事人可逐一发表辩论意见。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未发表辩论意见的,法官应当引导当事人就该争议焦点陈述相关辩论意见。
19. 当事人没有新的辩论意见后,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宣布法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
20. 当事人最后陈述完毕后,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法庭调解。同意法庭调解的由当事人陈述其具体的调解意见。
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记入庭审笔录。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后调解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法当庭宣判的,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宣布休庭。宣布休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24. 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当庭作出某项决定或支持、驳回当事人的申请时,应当充分释明相关依据。
25. 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分级评估一般案件、重大敏感案件的庭审和舆情风险,重大风险案件庭审前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报请法警支队安排司法警察值庭。
26. 第二审案件开庭时出现本规范未作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参照适用第一审案件庭审规范指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一定遵守下列纪律: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六、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暂扣录音、录像、拍照设备并删除相关内容,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电话:****。
审:(敲法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本案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组成,由***担任法官助理,由***担任书记员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因***原因,本案合议庭成员变更为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变更有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5.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审:本次庭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三个阶段,如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将不再次开庭。有无异议?
审: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上诉及答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2.;3.。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审:如法院判决一方胜诉,对于另一方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将在判决后直接由败诉方迳付给胜诉方。
审:今天庭审到此结束,双方当事人查看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休庭。(敲法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一定要遵守下列纪律: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六、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暂扣录音、录像、拍照设备并删除相关联的内容,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电话:****。
审: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粤****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组成,由***担任法官助理,由***担任书记员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适用独任制公开审理本案,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担任法官助理,***担任书记员)。
(因***原因,本案合议庭成员变更为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变更有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
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5.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审:本次庭询结束后,如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将不再次开庭。有无异议?
审:如法院判决一方胜诉,对于另一方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将在判决后直接由败诉方迳付给胜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