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汇成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此明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做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汇成股份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两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作为计票人和一位监事作为监票人(五)审议会议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据此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91,223,702.62元,同比增加27.67%,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金额1,390,152,781.99元,同比增加199.43%,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1,019,718.15元,同比增加2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764,193.29元,同比减少18.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863,803.23元,同比增加42.51%。主要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收规模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系本期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支出净增加6.82亿元,上期净减少6.20亿元;另一方面本期购买设备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1、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运作情况和结果,在最大限度地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1、持续推进公司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项目扩产计划,逐步提升产品质量和产能利用率,持续开拓新客户,实现业务增长。
2、严控各类费用支出,强化成本管理,提高产能利用率和工作效率,降本增效。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技术创新,保持并提升产品良率。
6、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考核机制,细化成本控制、预算执行等工作,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本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公司承诺。
财务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
基于前述不确定因素,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59,764,193.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5,867,243.97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837,981,98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1,910,000股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26,071,98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76,838.29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8,476,838.29元;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9,977,796.05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454,634.3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7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8,476,838.29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2%。
3、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总结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件1《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总结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件2《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投保方案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明显的变化,则根据变化后的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则无需另行审议决策。
()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不存在 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 23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经审议通过,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 况。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均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 议案的情况。
审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公 司高管等8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经审 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5 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经审议通过,不 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均经审 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不存 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及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4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各项 议案均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议 案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3项议案。本次 会议的各项议案均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 的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 况。
2023 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等1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 情况。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的议案》;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 3、《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